根據教育部規定🖌👩🏻🏫,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證書遺失不予補發🙎🏼♂️,但可以辦理畢業證明書👨💼👩🦲,其效力與畢業證書等同。
受理流程🦻🏻:畢業生學歷證書丟失,可以先在當地報紙《遺失聲明》欄目註明原證書作廢,內容包括學生姓名🧑🏼⚕️、學校名稱、畢業證書編號等基本信息(通過學信網獲取信息)🪆,然後本人攜帶身份證,憑刊登信息的報紙及1張紙質小2寸藍底證件近照與同版電子照片(30K以下),電子版照片以身份證號.jpg命名保存在個人郵箱中,來學校填寫補辦申請。
辦證部門:教學科研處
聯系電話🐨:0551-63685035
辦理期限: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